广昊大厦广告位公开竞租业主大会表决方案(征求意见稿)

尊敬的全体业主:
广昊大厦为商业楼宇,坐落于上海临港主城区申港大道环湖西二路交汇处,紧邻临港新片区行政服务中心、航海博物馆、临港金融大厦等临港主城区标志性建筑。大厦有4个户外广告位及10部室内电梯(含1部货梯)。

广昊大厦部分电梯已由上海盈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第三方广告公司签订租约并正在实际履行中。今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临港主城区城市建设和商业环境日趋改善,有第三方广告公司向业委会提出承租户外广告位意向。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户外广告位、楼宇电梯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位和设施,对外经营必须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近期,业委会委托常年法律顾问根据《民法典》《广告法》《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临港新片区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起草了大厦户外广告位及室内电梯广告公开招租方案。业委会经讨论,认为该方案内容已基本成熟,可以交付业主公开征求意见。现将草案予以公布,业主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向业委会提出。征求意见期限届满后,业委会将对草案进行完善、修改,并正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业主大会后续如能依法选定物业服务企业,广告位租赁合同将与物业服务合同进入同步履行。
广告位公开竞租方案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

一、 业主大会出租要求描述
(一)签约主体
甲方(出租方):上海广昊大厦业主大会(广告阵地所有人)
乙方(承租方):***广告传播(传媒)有限公司(广告设施设置人)
(二)租赁标的
竞租单位原则上应就4个户外广告位、10部室内电梯进行整体承租、报价。整体承租方案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合同期限
为期 3 年,自 2022年 * 月 * 日起至 2025年 * 月 * 日止,实际履行期限以正式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合同到期后,如业主大会、业委会(甲方)决定继续出租,原承租人(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四)租赁价格
本合同下的租金仅指乙方租用甲方广告位的租赁费,乙方后期对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报批/报验、备案、年审、发布、维护、维修、用电及协调办证等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合同期内,租赁价格逐年递增。第一年的租赁价格为:

从第二个租赁年度开始,租金价格在上年基础上递增 %。
(五)租金支付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首期租金,之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租金。
甲方有权于签约时向乙方收取不低于3个月标准的履约保证金。
鉴于甲方尚无正常市场主体地位,收取的租金不含税,无义务开具发票,但可以向乙方出具加盖财务章的收据。
(六)转租限制
乙方应当自营广告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向第三方转租广告位或转让相应权利。
(七)甲方基本义务
(1)保证对租赁广告位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
(2)协助乙方提供相应报批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将广告位交付乙方使用;
(4)租赁期间非乙方原因,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
(5)要求物业公司协助提供电源,为乙方广告位改造后的夜间照明使用,所产生的电费由乙方单独装表计量付费;
(6)承诺合同期内如广昊大厦有其他部位或设施可用于广告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八)乙方基本义务
(1)按合同约定金额按时缴纳租金;
(2)保证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因违法制作和发布广告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承租后如出现广告位空仓期,乙方自行协调或处理,与甲方无涉;
(4)自行负责租赁期内广告牌的管理及维护。因乙方施工不当、管理维护不善导致广告牌倒塌或坠落等原因所造成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基于房屋所有人身份对外承担赔付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
(5)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的,除非甲方同意利用,否则乙方应在5天内拆除原有设施、设备,将广告位恢复原状。因乙方逾期未恢复原状,甲方委托第三方实施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变更
因政府行为、房屋拆迁等情势变更因素,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十)合同解除
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能向乙方交付广告位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广告位,乙方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且必须在合同解除后10日内将现场清理完毕: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让广告位或相应经营权益;
(2)因违法违规被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3次以上的;
(3)故意毁损或破坏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的;
(4)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超过30日的。
(十一)违约责任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除应返还当年已收取的租金外,还应按当年租金标准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或因自身严重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甲方除无义务返还当年已收取的租金外,乙方还应按当年租金标准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主张从逾期之日起将租金按合同约定正常标准上浮15%计算至所有拖欠租金付清日止。
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依法应予赔偿,赔偿的范围不仅限于直接损失,还包括可预见、可计算的间接损失。
【特别提示】
乙方签约前,有义务向政府主管部门了解、征询本大厦户外、室内广告位是否符合广告经营规划要求、技术规范。一旦合同签订,因此前已颁行的行政管制规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乙方仍应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广昊大厦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且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诉讼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费用。

二、竞租单位资质要求
1、依法经工商登记注册,实际经营满3年,具有广告经营资质;
2、注册实缴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3、无行政处罚记录,无未了重大诉讼,企业信用状况良好。
广昊大厦业主可以向业委会推荐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广告经营企业,由广昊业主担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也可平等参与竞价。

三、竞租方案提交要求
1、提交资料清单
(1)企业营业法人执照、广告经营资质证书;
(2)公司简介、经营业绩等介绍资料;
(3)同意本竞租方案声明及报价书;
(4)公司对具体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
(5)其他与竟租方案相关的必要资料。
2、提交时间和方式
竟租单位应在指定日期之前,将加盖公章的竟租方案完整扫描版同时发送至:
(1)业委会主任邮箱:wanxueping1975@163.com
(2)业委会副主任邮箱:r.wang@126.com
3、物业现场调查
意向单位在提交竞租方案前,可事先联系业委会,到广昊大厦现场实地查看和了解广告位现状。

四、竞租方案评选规则
业委会在提交方案的指定期限届满后,统一在微信群向业主公布竞租单位数量、名单及其具体报价方案。具备竞租资质,报价最高或整体方案最优者为签约单位。
竞租企业提交方案后不得撤回修改,对提交方案的真实性负责,也不得相互串通、恶意竞争。如有违反,取消竞租资格。
业委会有义务在指定期限内对竞租企业提交方案予以保密,确保参与企业公平竞争。

五、临时业主大会具体召开
1、召开形式
会议方案及表决事项、表决意见主要以书面方式通过业主微信群、上海领港律师事务所微信号及网站、业委会电子邮箱等互联网平台发布、收集和提交,相应纸质公告在广昊大厦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张贴。
2、会议期间
自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共计 天。会议期间即为业主表决票提交期间。
3、表决票提交方式
会议期间,表决票由业委会工作号每日在广昊业主微信群发布。业主下载、打印表决票,填妥信息、签名或盖章后,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1)拍照上传至广昊业主微信群;
(2)将扫描版发送至wanxueping1975@163.com邮箱;
(3)将纸质版邮寄至上海浦东新区临港环湖西二路588号广昊大厦218室,邮编201306。
4、投票结果公告
业主以微信等互联网方式投票全程公开进行,“业委会工作号”实时收集、统计业主选票,会议届满业委会即可发布投票结果公告。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利用全体业主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属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3/4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3/4以上业主同意。
5、信息备查
临时业主大会议程表决过程,所有微信表达、网站发布、往来邮件等都将全程留痕,供全体业主和房办、居委等查询、审核。

六、业主大会决议具体执行
如临时业主大会议程形成有效决议,业委会具体执行计划如下:
1、2022年 月 日前正式发布广告位竞租方案公告,截止日期为2022年 月 日,具体期间不少于30日。如上述指定期限内没有意向单位提交竞租方案,公开招租期限相应顺延,直至出现至少一家竞租单位提交方案时截止。
2、 月 日,业委会公布全部竞租方案,根据报价高低,宣布竞价胜出单位;
3、 月 日前,在物业公司配合下,业委会向签约广告公司交付合同约定的广告位;
4、 月 日起,广告租赁合同正式进入履行期;
业委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上述具体时间节点作适当调整。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将在广昊大厦业主微信群、上海领港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及互联网站平台公开发布不少于15天。
征求意见期间,业主有相应意见或建议,可以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向业委会提出。方案经征求意见、作相应完善后,业委会将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经表决通过后,由业委会具体实施。
业委会主任万雪萍工作时间联系电话:13600643633(微信号)
业委会副主任王锐工作时间联系电话:13386169852(微信号)
业委会联系邮箱:wanxueping1975@163.com
本征询意见方案稿同时抄送南汇新城镇房办、属地居委。

广昊大厦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公章)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广昊大厦室外及室内广告位实地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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