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临港
2020年2人,男女不限
民商事诉讼、公司综合法律服务、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或具有涉外法律服务背景
浦东临港
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律师事务所、法院等司法机关实际执业累计10年以上
不低于大学英语六级或同等以上水平,口语流利,能作为工作语言。
45周岁以下
1、信仰法治、热爱律师职业,认可公司制管理,愿意在上海临港扎根发展;
2、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优秀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工作细致严谨,责任心强。
3、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操守记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团队合作精神,性格开朗,善于人际沟通。
1、有5年以上司法机关工作背景;
2、有管理学位或企业实际管理经验;
3、曾在省级以上法学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专业论文;
4、具有法学博士学位。
参与事务所法律事业部重大案件承办,担任办案团队负责人。
参与事务所研究事业部重大课题调研,担任科研负责人。
基本待遇详见本所“授薪律师基本聘用政策”。
按事务所授薪律师模式管理。年度考评良好者,全年综合收入区间为30-40万元;考核优秀者,全年综合收入区间为40-60万元。
连续2年考核优秀者,综合收入进一步提高,并可晋升为合伙人,享受相应待遇。
符合上海临港自贸新片区人才引进标准的授薪律师,可由事务所配合申办就业补贴及租房、购房、落户、子女就学等各项优惠政策。
浦东临港、康桥
2020年10人,男女不限。
民商事诉讼、海事海商诉讼、知识产权综合法律服务、刑事诉讼。
浦东临港或康桥。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国家重点院校毕业者优先。
法律执业不少于5年,有司法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1、信仰法治、热爱律师职业;
2、司法实务经验丰富,富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独立办案能力;
3、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操守记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个人案源提成比例不低于80%,具体详见本所“提成律师基本聘用政策”。
1、年度创收25万元以上,免收管理费,代缴律协会员费,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提供一定培训津贴;
2、年度创收50万元以上,另行安排2人办公室,提供全年午餐补贴,报销三甲医院年度体检费用,提供固定停车位;
3、年度创收100万元以上,在前述待遇基础上安排1人独立办公室,或配置优秀实习生作为律师助理,或对100万元以上部分按90%比例计算提成收入。
连续2年完成创收指标的,经申请可晋升为合伙人,另行享受车贴、全额社保待遇、补充商业保险、退休年金及合伙企业利润分红等相应待遇。
浦东临港、康桥
1人,男女不限。
浦东临港或康桥。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管理、市场营销专业优先。
5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市场营销经验。有较丰富客户资源者优先。
1、具有较强团队合作精神,性格开朗,善于人际沟通,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记录,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1、参与事务所市场部基础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关系管理、企业形象维护、组建市场团队、对外合作交流、网站及微信平台推介等。
2、推广事务所法律服务, 拓展潜在客户,获得对外签约机会;
3、商谈并跟进客户的法律业务需求;
4、协助律师与客户进行沟通;
5、负责同客户签约的各项具体事宜;
6、跟进并协调回款;
(1)、基本薪酬
甲方(事务所)按月向乙方(受聘人)发放基本薪酬人民币柒仟元(¥7,000 ),并以此为基数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乙方依法应自负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除基本薪酬外,甲方另每月为乙方履职提供通讯费、餐费、市内交通费等综合津贴1000元。履职过程中发生的客户关系维护等费用实报实销。
(2)、绩效薪酬
1、乙方获取法律顾问类客户,促成与甲方签约并付费的,乙方可获提成比例为客户实际到账服务费的15%。
2、乙方获取诉讼、仲裁及非诉专项事务,促成客户与甲方签约并按固定收费标准付费的,提成比例为客户实际到账服务费的20%;如此类客户按风险代理标准付费的,前期案件服务费(如有)提成比例为客户实际到账服务费的15%,风险收费部分提成比例客户实际到账服务费的6%。 乙方第一年应达到的个人销售业绩不低于30万元,第二年起再适当提高。
3、如甲方组建市场团队并设定相应业绩指标的,乙方作为团队管理者,在团队业绩达标的,再按团队总业绩给予相应提成,具体办法由双方在市场团队组建后另行商定。
(3)、年功奖励
乙方在甲方安排的专项工作上取得明显成绩,或在提高甲方声誉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甲方将视实际评估情况,另行给予乙方荣誉、奖金、福利等综合奖励,具体以甲方制定的制度为准。
乙方应就市场部主管履职情况做好工作日志,并向合伙人提交月度工作小结,年底提交工作总结,接受甲方工作业绩考核。
浦东临港、康桥
2020年6名。
浦东临港或康桥。
法学或法律硕士,性格开朗,表达能力强,愿意以律师作为职业,重点院校在校生或通过法考者优先。
3-6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1、案件咨询、接待、谈判;
2、基础法律检索;
3、证据收集与分析,准备起诉或应诉方案;
4、申请立案、庭审旁听、代拟法律意见;
5、案情讨论并作要点归纳、会务记录;
6、组织新法学习、模拟法庭等;
7、撰写工作信息、法律课题调研;
8、事务所知识管理;
9、案卷整理和归档;
10、其他与律师业务、事务所管理相关的事务。
带教律师根据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要求,按不同业务流程性质,采取认知、跟岗、顶岗等方式,让实习学生参与诉讼、非诉各业务环节,有效提高实习学生在实践中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实习期间,事务所对实习学生作出勤考核等必要日常管理。实习学生应按要求撰写实习日志、实习小结。
实习结束时,由带教律师及事务所对实习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能力、实习成效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在《实习生考核评估表》上作出优秀、良好、合格等评定意见,反馈给实习学生及校方。
对实习期间品行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事务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物质和精神奖励。实习学生毕业时有在事务所就业意愿的,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实习期间,事务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为实习学生提供一定的实习津贴,硕士生不低于100元/天。
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有一定独立工作能力、能为事务所创造独立价值的实习学生,将在上述津贴标准基础上再作相应提高。
事务所为实习学生建立相应管理档案。与实习录取报到、上岗流程、实习小结、实习鉴定意见等有关的资料和文档纳入实习档案。
被接纳的实习学生应由校方统一购买相关保险。实习期间如学生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由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