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暑假一开始,我所即迎来了三位刚刚结束研一期末考试、朝气蓬勃、满怀期待的年轻法律学人。他们是来自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的法律硕士研究生,也是我们领港所建所以来接收的第一批实习生。
根据我所与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共同签署的《校外实习基地试点合作框架协议》预定计划,今年领港所将分2批、共接收6名硕士研究生前来实习。协议签订后,海事大学法学院在积极报名的众多同学中选定了首批5名优秀推荐人选。经过我所主任、合伙人面试,最终确定上述3名同学为首批实习人选。这几位同学的本科专业均为法学,司法考试成绩都在400分以上。有的是学生会干部,有的是中共党员,有的外语水平优秀,有的已经有法院、检察院实习经历,个个品学兼优,且都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
办理完入职手续后,我所为三名同学举行了简短的欢迎仪式并作实习动员。会议由唐左平主任主持,合伙人吴军及事务所的其他成员一并列席。唐主任向三名同学就领港所的人员构成、管理理念、业务类型、今年工作规划等基本情况作了介绍。他强调,虽然4个月左右的实习时间并不算长,但实习期间领港所制定有详细的实习计划,设定有基本的任务指标,把每位同学当做事务所的一员来看待,努力确保同学们有事干、有本领学,真正参与到案件承办和律所的各项管理工作中去。唐主任对同学们提出的实习具体要求是:一要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珍惜这次实习机会,二要在实习过程中有谦虚的态度,三是要有务实的工作精神,四是要学会正确面对压力和挫折。
会议最后,我所为三名实习同学指定了工作团队,分派了阶段性工作任务,明确了各自工作重点,努力使同学们能尽快沉浸到具体案件中去,真实体验办案及事务所运营的每一个环节。
编辑:苏少屹 拟稿:陈英豪 责任编辑:尹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