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大学法学院与领港律师事务所 正式签订实习基地合作协议并举行授牌仪式

2017年4月,我所唐左平主任曾赴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作“法律人职业生涯选择”专项主题宣讲活动,并代表我所与法学院签订了实习基地试点合作框架协议。之后,海事大学法学院陆续派遣多批硕士研究生来我所实习。截至2018年12月,我所共安排10名法学院在读法律、法学硕士实习,并从中择优录用了3名优秀同学作为我所律师助理。一年多来,我所与海事大学法学院实习基地合作试点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也结出了合作成果。

2018年12月28日上午,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航运政策与法律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沈秋明教授、国际法教研室于耀东副教授、研究生教学秘书石小东老师、就业联络人张琪伟老师等一行五人专程走访领港所,就实习基地项目试点工作与我所进行共同评估、深入交流。

唐左平主任对海事大学法学院实习同学的总体表现予以肯定。前来实习的同学事先都经过法学院推荐、我所面试录取,大多是很优秀的。比如,第一批来我所实习的3位同学,有2位在实习结束后成为我所正式法律专职人员,1名同学成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其中,被我所录用的于戴河同学曾是法学院学生干部、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上海市优秀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于戴河同学今年7月到领港所正式工作后,除了协助案件承办,还与南汇新城镇综合党委、浦东司法局作了大量沟通、协调工作,使领港所党支部在较短时间内就顺利建立,表现出很强的工作能力。

我所行政经理陈英豪也对实习同学的虚心好学、踏实能干表示赞许。有的同学工作认真细致、文字功底扎实。有的同学律师职业气质很强,工作非常积极主动。有的同学工作任劳任怨,经常与带教律师一起加班加点。另外,所有实习同学都非常遵守实习制度,从未发生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

我所实习带教老师佘雪晴律师谈及具体工作时介绍:我所从来都把每位同学当作具有专业功底的法律人看待。不仅要求他们把分配好的复印、打电话、归档等简单事务性工作做好,同时还让他们全方位地参与诉讼案件的客户接待、立案、一审开庭、二审上诉、申请再审、提请仲裁等办案全流程,还带着他们经常往法律顾问单位跑,积累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总之,我所尽自己所能,让每位实习同学在3-6个月的实习期内有事情干、有本领学。

王国华院长对我所在实习基地建设工作上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领港所与法学院建立合作关系虽然时间不长,但取得的合作成果是实实在在的。实习基地的建立对于推动法学院人才培养计划及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都发挥了较好促进作用,领港所“做了实事”。法学院的目标是培养合格的年轻法律人才,向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输送合格的“人才产品”。通过此次走访,法学院了解了实习基地推进情况,听取了同学们的优缺点评价,学院今后对学生素质培养方向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王院长也对领港所今后如何进一步完善实习基地建设提出了若干建议,并希望能与领港所在加强法学院青年教师司法实务经验积累、引进资深律师上讲堂等方面开展进一步深入合作。

交流会最后,唐主任与王院长签署正式实习基地合作协议,并接受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实习基地授牌。王国华院长希望领港所不断努力,争取早日建设成为优秀实习基地。

(拟稿:尹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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